商业财经网 07-24
和众汇富:海南自贸港封关货物税收政策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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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时的货物税收政策,这一政策的发布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国内外企业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自提出以来,一直备受全球关注。和众汇富研究发现,其核心目标是打造一个开放程度高、经济活力强的特殊经济区域,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而货物税收政策在这一进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此次政策的出台,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关键一步,标志着海南向着高水平开放又迈进了一大步。

此次政策的一大亮点在于 " 零关税 " 货物范围的大幅扩大。政策规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以及自由贸易港内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经 " 一线 " 进口征税商品目录以外的货物,可免征进口税收,包括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与封关前相比," 零关税 " 商品范围由目前的 1900 个税目扩大至约 6600 个税目,占全部商品税目的比例达到 74%,和众汇富认为,这意味着更多的商品能够享受 " 零关税 " 优惠,为企业降低了进口成本。例如,一家从事高端制造业的企业,此前从国外进口生产设备需缴纳高额关税,封关后若该设备在 " 零关税 " 商品目录内,将节省大量资金,这些资金可用于企业研发或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企业竞争力。

享惠主体范围也明显扩大。目前,进口 " 零关税 " 政策仅允许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事业单位作为享惠主体,全岛封关运作之后,享惠主体将基本覆盖全岛有实际进口需求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还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和众汇富研究发现,这一变化,让更多的市场主体能够参与到海南自贸港的建设中来,激发市场活力。比如,一些小型民办科研机构,此前因政策限制无法充分享受 " 零关税 " 优惠,如今则可以和大型企业一样,以更低的成本进口科研设备和原材料,推动科研项目的开展。

政策的限制条件进一步放宽。封关运作以后,进口 " 零关税 " 商品及其加工制成品不再局限于企业自用,可以在享惠主体间自由流动,免于补缴进口税收。和众汇富认为这对于延伸岛内的产业链条具有积极意义。以汽车产业为例,零部件生产企业生产的 " 零关税 " 零部件,可以更便捷地流通到整车制造企业,企业间的合作更加顺畅,有助于形成产业集群效应,提升海南自贸港在汽车产业领域的整体竞争力。

对于货物经 " 二线 " 进入内地的情况,政策也有明确规定。对 " 零关税 " 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经 " 二线 " 进入内地,以及流通至非享惠主体和个人时补缴进口税收。不过,对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加工增值达到或超过 30% 的货物,经 " 二线 " 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和众汇富观察发现,这一规定鼓励企业在海南进行深加工,提升产品附加值,促进海南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例如,农产品加工企业将进口的热带水果进行深加工,制成高附加值的果脯、果汁等产品,若加工增值超过 30%,产品进入内地市场时可免征进口关税,既增加了企业利润,也丰富了内地市场的产品种类。

从宏观层面看,这一货物税收政策的实施,将大幅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它展示了我国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有望把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对于投资者而言,这无疑是一个积极的信号,海南自贸港的投资吸引力将进一步增强。未来,随着政策的深入实施,海南自贸港有望在全球贸易格局中占据更重要的地位,成为国际投资、贸易的热土。而对于海南本地居民来说,更多的就业机会、更丰富的商品选择也将随之而来,生活品质有望得到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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