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 7 月 24 日讯(记者 林坚)近期,厦门证监局接连发布三张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指券商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证券行为。金圆统一证券王健、长城国瑞证券郑瀚与陈仲宾三人,因在任职期间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交易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分别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或单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其中,三人最终罚款金额均为 4 万元。
金圆统一证券王健两年半交易近千万。2022 年 3 月 20 日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期间,王健利用 " 王某 " 名下的中信建投证券账户开展股票交易,交易跨度长达 29 个月。交易数据显示,其累计成交金额达 979.17 万元,尽管交易金额较大,但最终累计盈利仅 5579.29 元,盈利比例不足 0.06%。
金圆统一证券王健两年半交易近千万。
长城国瑞证券郑瀚跨两年交易可转债亏损近五万元。2022 年 2 月 7 日至 2024 年 2 月 1 日,郑瀚在长城国瑞证券任职期间,使用 " 李某叶 " 名下长城国瑞证券账户交易股票及可转债,累计成交金额 576.67 万元。最终累计亏损 4.86 万元。
长城国瑞证券郑瀚跨两年交易可转债亏损近五万元。
长城国瑞证券陈仲宾违规投资近两年,累计成交两百万仅赚四千多元。2021 年 3 月 19 日至 2023 年 1 月 4 日,陈仲宾使用 " 周某 " 名下华泰证券账户交易股票及可转债,交易时长 22 个月,累计成交金额 192.46 万元,累计盈利 4069.91 元。
长城国瑞证券陈仲宾违规投资近两年。
券商从业人员违规炒股形势依然严峻。综合记者梳理与观察,三张罚单呈现了四个特点:
一是时间维度上,三起违规行为的持续时长均超过 20 个月,王健 29 个月、郑瀚 24 个月、陈仲宾 22 个月。如此长的周期意味着,当事人持续性违规。
二是违规交易未必能带来超额收益,反而需承担法律风险以及被监管处罚,甚至是个人职业污点,并对公司声誉带来影响。
三是清晰展现了监管对从业人员违规交易的 " 行为导向 " 监管思路。从行业惯例看,违规从业人员借用的账户多为亲属、朋友所有,亲属账户因 " 易获取、易控制 " 成为高频选择。这类账户的资金流转往往通过私下约定完成,表面上与从业人员无直接关联,增加了监管穿透难度。不过结合近年来监管罚单的实际结果看,印证了 " 再隐蔽的违规也难逃监管 " 的现实。
四是三人最终罚款金额均为 4 万元,低于《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 等值以下罚款 " 的上限(王健交易金额近千万元,若按 " 等值 " 计算罚款可达近千万元)。这一裁量结果与当事人的配合态度直接相关:王健 " 如实陈述 "、郑瀚与陈仲宾 " 主动纠正 ",均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 如实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 " 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情形。
厦门证监局的三张罚单,是证券监管 " 严监管、零容忍 " 的缩影。三张罚单的处罚均是违反《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 证券从业人员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也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 " 作出处罚。
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既需要创新活力,更需要合规底线。近年来,监管对从业人员违规交易的持续打击,此次厦门证监局曝光的三起案例,并非孤立事件,实际上违规交易已成为券商合规管理的 " 高频风险点 ",单单 2025 年上半年,违规炒股相关罚单超过 22 张,部分从业人员利用管理权限实施内幕交易。
记者也了解到,针对行业内屡禁不止的违规炒股现象,监管与行业正双管齐下。各地证监局持续加大整治力度,进一步完善防范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的合规内控机制,加强对从业人员及其近亲属投资行为的管理,并将其纳入合规检查重要内容,强化责任追究。
今年 4 月末,中证协就《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指引 ( 试行 ) 》在业内征求意见,旨在防范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投资行为。券商应当明确监测的范围与标准,通过对从业人员的手机号码、办公电脑 MAC 地址、公司网络 IP 地址等关键信息实施监测,防范从业人员利用其配偶、利害关系人账户违规从事证券投资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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