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7 月 25 日,吉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吉星新能源 ",股份代号:3395)欣然宣布,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卡加利时间)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董事会已审议并通过启动公司 9.6 兆瓦天然气发电厂项目(以下简称 " 该项目 ")的工程、采购及施工阶段(EPC 阶段)。
尽管该项目的监管许可证及批文申请仍在进行中,但董事会认为维持项目的推进节奏及就绪状态具有战略重要性,因此决议继续推进 EPC 阶段的若干活动。 该项目的顺利完工将取决于最终获得所有必要的许可及批准。项目建成后,发电设施将使公司能够独立发电,既可用于内部运营,也可供应外部市场,从而有效应对阿尔伯塔省日益增长的电力需求。
根据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名独立供应商的报价及公司管理层的过往经验,董事会目前估算 EPC 阶段的成本约为 5.84 百万加元(约合 33,696,800 港元,按 1.00 加元兑 5.77 港元的汇率计算)。 EPC 阶段产生的总成本将分期支付,并可根据后续从其他独立供应商获取的报价及现行市场状况进一步调整。
吉星新能源计划通过股权融资(包括发行新股)为该项目筹集所需资金。任何相关的筹资安排均需经过董事会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进一步批准。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尚未与任何人士就上述计划订立任何谅解、安排或协议。
吉星新能源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的披露要求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在需要时发布进一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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