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7 月 25 日,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公告,25 年 6 月 26 日,北京一中院作出 ( 2022 ) 京 01 破 199 号之十七《民事裁定书》,裁定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
依据上述裁定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债券违约及风险处置操作指引 ( 2022 年修订版 ) 》的相关规定,公司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对名下债券进行注销,清算所已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注销公司七支债券。
具体注销的债券明细如下: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5 新华联控 MTN001,债券代码:101558006)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7 新华联控 MTN001,债券代码:101767003)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二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简称:17 新华联控 PPN002,债券代码:031772035)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8 新华联控 MTN001,债券代码:101800477)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9 新华联控 MTN001,债券代码:101900660)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19 新华联控 SCP002,债券代码:011901685)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19 新华联控 SCP003,债券代码:01190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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