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马国际 ( 002210.SZ ) 公告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公司已执行完毕的重整计划的约定,公司前期重整投资人 / 控股股东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应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三个月内向公司补足业绩承诺差额(业绩承诺补偿款)436,757,685.84 元。截至 2025 年 7 月 25 日,公司收到了新增鼎公司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合计 436,757,685.84 元,新增鼎公司已按照约定履行完毕本次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本次收到的业绩承诺补偿款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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