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信用中国(陕西)公开信息显示,因违法越界采矿,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陕西何家塔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开出合计 5.75 亿余元的罚单。
神资规发﹝2025﹞114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陕西省何家塔煤矿于 2014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1 月在神木市大柳塔试验区何家塔村越界开采内蒙古神东天隆集团大海则煤矿矿产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榆林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责令该公司:1、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2、没收越界开采违法所得 460388000 元,并处罚款 115097000 元(首次一次性缴纳罚没款 251485000 元,剩余的罚没款分 24 期缴纳,每期缴纳 13500000 元)。
另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陕煤安监一罚〔2025〕14010 号显示:陕西何家塔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因存在 14 条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合计被行政处罚 29 万元;15 条 -24 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在现场检查期间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陕煤安监一罚〔2025〕14008 号显示:因存在 10 条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合计被行政处罚 29 万元;11 条 -25 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在现场检查期间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
来源 / 中国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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