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动之家 07-29
法规明确禁止!网友偶遇几十辆老头乐排长队要上高速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7 月 29 日消息," 自己作死还要拉垫背的 ",这句话用来形容最近发生的一件事再合适不过。

近日有网友爆料,几十辆 " 老头乐 " 在经乌高速蔡木山收费站入口处整齐排成两条长队,试图从这里上高速。

从网友拍摄的视频看,这些电动三轮样式和风格比较统一,还张贴有编号,驾驶和乘坐的都是些上了年纪的老人。

在接受采访时,收费站工作人员表示确实此事,好在经过劝说讲解,这些想要上高速的老头乐全部原路返回。

据悉," 老头乐 " 属于低速电动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的规定,明确禁止上高速。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亦有此规定。

作为低速电动车,老头乐一旦上了高速危害甚大!

去年 10 月 12 日在四川成都成雅高速公路上,74 岁的男子杨某安无证驾驶无牌低速四轮电动车(老头乐),搭载韩某容从收费站闯闸进入高速公路,随后在雅安至成都方向左起第一车道内逆向行驶。

最终该老头乐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型轿车相撞,事故造成杨某安、韩某容死亡。

宙世代

宙世代

ZAKER旗下Web3.0元宇宙平台

一起剪

一起剪

ZAKER旗下免费视频剪辑工具

相关标签

高速公路 电动车 成都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事故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