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 App 7 月 29 日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围绕生育、养育、托育、教育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在深化生育服务保障方面,《措施》提出,将落实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统一提高基本医保住院分娩待遇保障标准,推动实现 " 零门槛 " 报销和医保目录内费用 100% 报销;将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业态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发放生育津贴;对纳入医保的产前检查项目,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分别提高至 75% 和 60%。(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