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旭股份 ( 600732.SH ) 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将根据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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