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俗派》里讲了主人公 " 我 " 与已故舅舅的 12 次相遇。
" 我 " 的舅舅生前是个神经性脑萎缩患者,但无论走在多么滑的路上,他都不会打滑,无论人群多么拥挤,他也稳稳站在地上,如今他又回来了。" 我 " 对于舅舅的到来,是抱有一丝疑虑与恐惧的——因为 " 我 " 无法确定舅舅究竟是来拯救自己的,还是来摧毁自己的。
他是个鬼魂吗?还是个出了岔子的人?他以不同的面貌和姿态重返世间,他是否给人一种提心吊胆之感?他是来坏事的吗?又或只是来与 " 我 " 同止同作?" 我 " 将其视为一种威胁,还是一种庇护?他回来了,而且他还理所应当地来到了 " 我 " 身边,和 " 我 " 一起玩用肥皂泡搭城堡的游戏,但 " 我 " 明白——他终将踩碎 " 我 " 的一切城堡、一切游戏、一切美梦,乃至将 " 我 " 本身也给踩得稀巴烂。
在《常俗派》中," 我 " 将自己比喻为一只有毒的小虫,而舅舅则是 " 吃毒虫的孔雀 "。或许他是来 " 讲道理 " 的,但有趣的是,每当他再次出现,他就会彻底推翻他上一次的观点。比如,在第十章中,他劝导 " 我 " 离开通往百年聚宝盆的列车,可转头又将 " 我 " 囚禁于第 11 章的牢笼之中……他的行为是矛盾的,搞得 " 我 " 晕头转向。
12 次相遇是渐次而进的。在第一章里," 我 " 前往萨晋勒富,参加一场婚礼。在这段旅程中,出现了诸多死亡与不祥的预兆。首先就是绵延不断的大雨,这场大雨几乎淹没了一切,我只得在此留宿。
在这一章里,舅舅使用了一种最直白的方式来试图震醒 " 我 "(就像是在耳边放鞭炮一样)——暴雨迫使人们挤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世间的蛛网将人们团团缠绕,他让 " 我 " 旁观了一场可怕而可笑的婚礼,又显现为一头待宰的猪,直截了当地展现了,俗世华美皮囊下的痈疮。但显然他失败了—— " 我 " 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回家睡大觉。
渡澜
后来,他又变幻出诸多不同的形貌:有癫狂的生还者、絮叨的监护人……他还尝试了各种奇特的方法,诸如,纵火、当一头狗熊……然而 " 我 " 却始终在心悸、不安与昏沉之间徘徊。这种失败一直持续到第 11 次相遇里。
这一章几乎完全采用了象征手法。开篇之初," 我 " 不慎将一对黄铜耳环遗落在市集,幸得一位好心人将其送回。然而,随着这对耳环一同来到家中的,还有一只魔鬼,而这只魔鬼正是 " 我 " 已故的舅舅。
魔鬼象征着 " 解构 " 与 " 暴露 ",扮演着破坏者或挑战者的角色。随着他的到来,象征着 " 理性 " 与 " 逻辑推理 " 的 " 哲学姑娘 " 便生病了。" 我 " 所想到的对策,便是向 " 激情姑娘 " 寻求帮助。在此," 激情姑娘 " 象征着一种生命的 " 本能 " 和一种 " 狂欢 " 的状态,她更侧重 " 情感 " 与 " 直觉 "。然而,激情对哲学的救赎注定徒劳无功——因为她试图寻找一位医生来治愈哲学(即寻求某种外在的力量)。
在这一章中,还有一个重要的象征,那就是魔鬼口中的 " 节日 "。节日象征着一些约定俗成的、人们习以为常的事物,也可以单纯理解为 " 常俗 "。实际上,无论是病倒的 " 哲学姑娘 ",前来拯救的 " 激情姑娘 ",还是象征 " 常俗 " 的 " 节日 ",其实都是 " 我 "。经过前几次的相遇," 我 " 正在逐步觉醒,然而," 我 " 的内心却充满了矛盾与疑虑,理性在一次次与 " 回魂 " 的交锋中逐渐消磨,情感与直觉似乎也失去了效用。出于对俗世的强烈排斥,我下意识地否定了俗世中平凡事物的存在,甚至否定了自我——在这时,舅舅以一种突破道德的,乃至突破了常理的,一只魔鬼的形象出现了。
此后,便是连篇累牍的魔鬼、哲学与激情之间的诱惑、辩论、争吵,甚至咒骂。最后的结局中,激情与哲学被魔鬼双双囚禁于牢笼之中,自然而然地,节日也随之谢幕。这象征了 " 我 " 的解放,既非纯粹理性的,亦非完全感性的,这是一种几乎要毁灭一切的力量——无论是世俗的,乃至于世俗之外的—— " 我 " 全部将其毁灭了。
于是,小说中的 " 我 " 迎来终章。我舍弃了一切成就与欢乐,然而,这个看似觉醒的 " 我 " 实则深陷于空虚的泥沼之中。在疑虑与恐惧中," 我 " 再次与舅舅相遇,这次他变成了一个名为阿穆尔的女孩,她劝导 " 我 " 重回俗世,要 " 我 " 庄重地干自己的事情,这令 " 我 " 胆战心惊,选择了逃离。
" 我 " 逃到了海拉尔,在那里工作了三年。随后," 我 " 再次与阿穆尔相遇,我们交心,我们相拥,她也许诺 " 我 ",要带着 " 我 " 去一个好地方,于是我们骑着摩托车出发了。矛盾似乎消失,旅途也充满了欣快与启悟,但出人意料的是,甜言蜜语的阿穆尔企图谋杀 " 我 " ——摩托车是坏的,我们被困在了暴风雪中。在这场濒死的体验中," 我 " 终于意识到了自己与舅舅是一体的,如此,反反复复来了 12 次的舅舅便也消亡了。
《常俗派》这本书写的便是 " 鸟的起源在鸟啼 " —— " 鸟和鸟啼是一体的 " —— " 没有鸟也没有鸟啼 " 的故事了。按常理推断,通常是先有小鸟的存在,才会听到鸟鸣声,正因这种 " 常俗 " 之感," 我 " 应运而生。然而,《常俗派》颠覆了这一常理,讲述了一个 " 非同寻常 " 的故事。这种 " 非常俗 " 表现在主客体界限的消弭之中,换言之,它体现了一种 " 非二元 " 的特性。
我所思考的,以及我所感受到的,全部都在这本书里了。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