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 App 8 月 1 日消息,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起涉 107 亿余元的非法集资案。被告人金成因犯集资诈骗罪、洗钱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李晶因犯集资诈骗罪、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被告人曹靖宇因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金成、李晶和曹靖宇在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开展非法集资。自 2016 年 4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0 月 8 日,被告人金成等人以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非法吸收 10 万余名集资参与人资金 107 亿余元,造成 8 万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 73 亿余元。同时,为掩饰、隐瞒集资诈骗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被告人金成、李晶分别指使他人将非法集资款项通过提现或转账等方式,向其他公司或个人账户转入,由他人为金成、李晶代持股权、债权、房产、股票等。(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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