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 | 冯秀语 编 | 李亦辉
8 月 1 日,大理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 " 三查 " 不审慎,信贷资金被集团公司归集使用;个人贷款 " 三查 " 不审慎,信贷资金被挪用,被大理金融监管分局罚款 60 万元;对责任人徐正玲给予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行成立于 1987 年 07 月 15 日,注册地址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下关镇龙溪路 71 号,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人民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人民币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咨信调查、咨询及见证业务;24 小时自助银行(限于在大理市建设东路 31 号经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 459 条,周边风险 9615 条,历史风险 4 条,预警提醒 1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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