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8 月 5 日,上交所债券业务中心近期公告,对铜仁市黔东汇能物流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书面警示。经查明,公司发行的 20 黔东 01 发行规模 5 亿元,根据 20 黔东 01 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拟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约定项目建设。2023 年 8 月 1 日,发行人将相关募集资金 150 万元转借至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使用,涉及金额占债券发行金额的 0.30%。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债券业务中心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发行人时任董事长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代海平、时任总经理孙亮和时任财务负责人程维予以书面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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