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 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执行案件。
涉案企业为苏州优科豪马轮胎有限公司。
该公司列入被执行人,标的金额为 35.6364 万元。
据了解,此次被强制执行,源于一起经济补偿金纠纷。
判决生效后,苏州优科豪马未能履行给付义务。
原告方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次纠纷并非个案,今年以来,该公司多次因同样问题涉诉。
包括经济补偿金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等。
需要注意的是,劳资纠纷频发,易引发公众对企业责任感的质疑。
资料显示,苏州优科豪马,是日本优科豪马在中国设立的工厂之一。
这家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4 月,位于苏州高新区。
目前,其法定代表人,已由森木徹变更为大乐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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