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严明会 近日,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之光)北交所 IPO 获注册批复。保荐机构为国金证券,保荐代表人李爽、姚远,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能之光是一家从事高分子助剂及功能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曾于 2017 年 5 月 17 日首次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于 2019 年 7 月 11 日终止挂牌。
能之光实际控制人为张发饶,张发饶直接持有公司 13.84% 的股份,可实际支配发行人股份表决权比例为 51.13%。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能之光总资产金额为 48,545.04 万元,比上年末增加 5.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40,884.01 万元,比上年末增加 7.78%;
2025 年上半年,能之光实现营业收入为 2.94 亿元,同比增长 0.0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2952.75 万元,同比增长 10.8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2638.10 万元,同比增长 1.05%。
公司 2025 年 1-9 月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4.45 亿元,预计增长幅度为 0.11%;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758.74 万元,预计增长幅度为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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