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 | 杨洋 编 | 李亦辉
8 月 7 日,辽宁金融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辽金罚决〔2025〕45 号)显示,诺承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保险代理业务超出被代理保险公司经营区域,被辽宁金融监管局责令改正,警告,罚款 8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6905.66 元。
辽金罚决〔2025〕32 号显示,因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保险代理业务超出被代理保险公司经营区域,于昕(时任诺承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股东代表)被警告,罚款 7.5 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诺承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10 月 15 日,注册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通安街通安东区 34 号,经营范围包括: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察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 2 条,周边风险 14 条,历史风险 0 条,预警提醒 109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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