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新闻 | 湖北 08-08
畸形政绩观逼着他们阳奉阴违,50多名厅处级干部被问责,包括光谷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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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8 月 1 日,财政部公开通报六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

辽宁辽阳市辽中区、福建厦门市、山东德州市陵城区、湖北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重庆武隆区、四川成都市,这六个市、区的地方政府,通过国有企业举债、垫资建设、代政府支付等方式,累计新增隐性债务超 1400 亿元,50 多名厅局级、处级干部被问责。

这一通报不仅是对违规行为的 " 亮剑 ",更折射出地方财政风险防控的深层困境。

此次通报的案例呈现出三大典型特征:

1. 金额巨大且手法隐蔽

福建厦门通过国企垫资实施土地一级开发和安置型商品房项目,新增隐性债务 683.96 亿元,占六市、区总额的近一半。

成都则以 614.08 亿元的违规规模位居第二,其通过 31 家国企垫资支付征地拆迁费用、代政府缴纳轨道交通专项资金等操作,将隐性债务分散至多个区市县。

这些资金多以 " 融资代建 "" 项目回购 " 等名义包装,表面合规,实则穿透监管。

2. 政策执行阳奉阴违

中央三令五申禁止政府通过国企变相举债,但地方仍顶风作案。沈阳辽中区和德州陵城区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名,利用农发行贷款实施本应由财政保障的项目,将偿债责任转嫁粮食产能指标交易和 " 融资代建 " 模式。

这种 " 打擦边球 " 行为,暴露出部分干部对政策的漠视和侥幸心理。更值得警惕的是,成都、厦门等城市多次出现 " 同一问题多次整改、多次违规 " 现象,甚至出现 " 项目回购 "" 代政府支付 " 等明目张胆的违规操作。

3. 问责力度空前

此次问责覆盖省、市、县三级,涉及厅局级干部 12 人,处级干部 45 人。厦门时任常务副市长黄某、成都兴城投资集团原董事长任某某等 " 关键少数 " 被严肃处理,甚至出现 " 一人多责 "" 并案处理 " 等罕见情形。

财政部明确表示将 " 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释放出对隐性债务 " 零容忍 " 的强烈信号。这与 2024 年财政部推出的 6 万亿元隐性债务置换政策形成呼应——中央既要化解存量风险,更要通过问责遏制增量。

地方政府为何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深层原因可从三个维度透视:

1. 政绩考核的畸形导向

在 GDP 增速考核压力下,部分地方将隐性债务视为 " 发展润滑剂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通过国企垫资 103.85 亿元建设公益性项目,表面上推动了光谷科学岛等 " 高大上 " 工程,实则为短期政绩透支财政未来。这种 " 重投入、轻风险 " 的思维,与中央的高质量发展要求背道而驰。

审计数据显示,2024 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同比下降 16%,连续三年累计降幅超 44%,直接冲击地方可用财力,但地方政府仍不惜以隐性债务填补缺口。

2. 土地财政坍塌后的财政饥渴

厦门、成都等城市土地财政依赖度虽从 2021 年的 30% 降至 17%,但城市更新、产业升级等刚性支出仍需巨额资金。例如,厦门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垫资 578.97 亿元用于土地一级开发,这些资金多来自银行信贷,若项目收益不及预期,将直接转化为金融机构不良资产。

在土地财政萎缩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形成 " 越缺钱越举债、越举债越危险 " 的恶性循环。

3. 监管机制的漏洞与滞后

尽管中央建立了 " 穿透式 " 监管体系,但地方仍能通过 " 拼盘融资 "" 抽屉协议 " 等方式规避审查。例如,重庆武隆区通过 " 管委会借款—财政局代管—国企使用 " 的资金闭环,将 1.6 亿元债务隐匿于财政代管账户。这种 " 转圈游戏 " 暴露出财政资金监管的薄弱环节,也反映出跨部门协同监管的不足。

审计方法中的全面摸底调查、文件审核等手段,在实践中往往因地方保护主义难以有效落实。

隐性债务的野蛮生长,正在引发多重连锁反应:

1. 金融风险加速传导

地方政府通过国企举债形成的债务,最终往往由银行等金融机构买单。2025 年一季度,部分二线城市土地出让收入不足 10 亿元,偿债能力堪忧。财政部数据显示,隐性债务平均利率高达 6%~8%,远超法定债务的 3%~4%,置换 6 万亿元隐性债务预计可节约利息支出 6000 亿元。

2. 政策公信力严重受损

中央反复强调 " 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但地方违规行为屡禁不止。这种 "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 的行为,削弱了中央政策的权威性和执行力,也让市场对地方政府信用产生质疑。

3. 社会矛盾逐步积累

隐性债务最终需由财政兜底,而偿债压力必然挤压民生支出。沈阳辽中区将粮食产能指标交易资金用于偿债,可能影响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

成都代政府缴纳的 81.74 亿元轨道交通专项资金,本应用于公共服务改善,却被挪作他用。这种 " 拆东墙补西墙 " 的做法,正在透支民众对政府的信任,甚至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

化解隐性债务需多管齐下,从根本上切断违规链条:

1. 改革政绩考核指挥棒

将债务风险防控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考核体系,实行 " 一票否决 "。2025 年中央已明确专项债管理实行负面清单制,禁止投向楼堂馆所、形象工程等领域,这为纠正 " 唯 GDP" 导向提供了制度抓手。

同时,应将隐性债务化解情况纳入政府工作报告,接受人大监督,形成 " 阳光财政 " 模式。

2. 拓宽合法融资渠道

加快推广专项债 " 肥瘦搭配 " 机制,允许将低收益项目与高收益资产组合发行债券。例如,成都可将轨道交通沿线商业开发收益与市政道路建设捆绑,通过专项债实现自平衡。同时,扩大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范围,盘活存量基建资产,缓解资金压力。

财政部已明确,2024~2026 年每年安排 2 万亿元债务限额置换隐性债务,累计可置换 6 万亿元,显著减轻地方偿债压力。

3. 强化全链条监管问责

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新增隐性债务行为 "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

财政部已要求试点地区建立偿债备付金制度,将隐性债务化解纳入地方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对此次通报的案例,需开展 " 回头看 ",确保整改到位。审计部门应采用 " 上审下 " 与 " 交叉审 " 方式,提高独立性和客观性,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干扰。

4. 推动财政透明化改革

公开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隐性债务进行穿透式核查。

广西等地已要求将隐性债务化解情况纳入政府工作报告,这有助于形成社会监督合力,倒逼地方政府规范举债行为。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本质上是发展观、政绩观的问题。此次财政部通报释放的信号清晰而强烈:任何以牺牲财政安全为代价的 " 发展 ",都将付出沉重代价。在经济转型的关键期,地方政府必须摒弃 " 胆子大、步子野 " 的旧思维,转而依靠制度创新和精细化管理,才能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与风险防控的双赢。

正如财政部所言,唯有 " 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 成为常态,才能真正筑牢地方财政的安全堤坝。未来,随着 6 万亿元隐性债务置换政策的落地,地方政府需抓住机遇,彻底扭转 " 越化债越举债 " 的恶性循环,走上高质量发展的正轨。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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