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秒视频、12 字评论、6 个点赞、1 条留言、5 日拘留、2 年时间、3 次判决…… 2025 年 6 月 25 日,49 岁的肖新良拿到了湖南省高院的判决,撤销了他曾受到的行政拘留处罚。
近日,肖新良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曲折经历,故事还得从 2023 年 7 月 5 日说起。
评论区留言被指 " 寻衅滋事 "
12 字 " 换 "5 日拘留
2023 年 7 月 5 日上午,湖南岳阳市的家具店老板肖新良刷起短视频,看见一条 30 秒未剪辑的消防车救援视频,视频字幕显示有人坠楼。
在 30 秒未剪辑的消防车救援画面上,显示着四行醒目的白色繁体字:" 三井头步行街在四楼上做事的一个人,滴到二楼的一个做事的人身上两人一起受了 "。
视频中的事故发生在湘阴县弼时街,有人从 4 层坠落到 2 层楼体外置脚手架平台上,消防员正在组织救援。视频发布时,湘阴县老城区部分街区正在进行集中整治改造,整改内容包括统一门面房广告招牌样式等。
肖新良下意识地认为,有人坠楼是因为楼房建筑质量不达标。于是,他在评论区留言:" 还在搞豆腐渣工程,统一招牌?"
这条 12 字的评论收到了 6 个点赞和 1 条留言。这唯一的留言来自 IP 属地显示为湖北的一网友,留言称 " 那你就不晓得吧!他好多姨妹子、舅子都是做广告公司的 "。
" 这个‘他’,我觉得说的就是当时的湘阴县县委书记李镇江,统一招牌的事就是他上任后才开始的。" 肖新良说,这位县委书记 2021 年到任,2024 年 7 月 13 日被依法 " 双开 "。
肖新良没想到,这条仅仅 12 字的评论,竟给他带来了麻烦。7 月 7 日,也就是写完评论 2 天后,肖新良就接到了来自公安局的传唤。
经过一番询问取证,湘阴县公安局以肖新良发表的 12 字评论为 " 不实言论 "、" 在网络上起哄闹事 " 为由,告知肖新良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并对其处行政拘留五日。
因 6 个点赞、1 条留言被认定
" 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 "
肖新良对公安局的处罚决定不服,在被释放后便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2023 年 12 月 27 日,汨罗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做出了 " 驳回肖新良的诉讼请求 " 的判决。
汨罗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指出," 肖新良发表的评论意见与他人的恶意诋毁评论点赞具有延伸性、扩展性,对湘阴县委政府及领导个人产生了一致性的负面政治影响 ",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构成寻衅滋事。
肖新良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4 年 4 月 1 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经历两次驳回之后,肖新良继续上诉,一路告到湖南省高院,申请再审改判。" 我就是觉得他们不应该关我,我就是不服。"肖新良说。
一路告到高院
3 次判决一朝 " 翻案 "
2025 年 6 月 25 日,湖南省高院撤销了上述判决。
湖南省高院的判决说理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社会不良影响轻微;二是认定为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寻衅滋事的证据不足,认为行政拘留五日过罚明显不当。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湘阴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要求公安局向肖新良赔偿 2377.6 元。
时至今日,谈到这些,肖新良仍旧心情复杂。" 我的小女儿还不懂事,总是笑着问我:‘爸爸你是不是蹲大牢去了?’。" 肖新良苦笑着挠挠头," 每到这种时候,我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回应她。"
正常留言和网络造谣
边界何在?
治安管理处罚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其基本原则也需遵从《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既要求合法性原则,也要求合理性原则,既要严格依法定性行为性质是否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当中规定的标准,也要求考虑行为的后果及社会危害性。
两个原则一个 " 至刚 ",系法律规定明确;一个 " 至柔 ",赋予执法裁量空间。但给予肖新良的处罚,两个原则都未能遵从。
2013 年,最高法、最高检在《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将在网络空间定义为 " 公共场所 ",从而将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以及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的行为认定寻衅滋事的行为。而这条解释也被《治安管理处罚法》所沿用,从而将网络造谣传谣纳入了行政处罚的范围。
从法条规定来看,肖新良的评论如果构成寻衅滋事行为,首先主观上要明知是虚假消息,其次客观上要在网络上散布。但是肖新良的评论是一种推测,且是疑问句,并不是虚假消息。而且,肖新良只在该视频下评论,不足以构成散布。如果在网络发言,不考虑传播范围与传播人群就认定 " 散布 ",无疑会限制公众网络言论的自由度。
从这一点也可以说明,此次行政处罚的证据不足。湖南省高院的判决可以说是坚持了司法底线,值得点赞。但这样的拘留处罚本不应该出现,普通人都能理解肖新良的评论社会危害性与五日拘留的处罚之间完全不当,反而需要高级法院的判决重申,这值得反思。
当下,短视频、公众号已经成为用户日常获取信息的重要方式,点赞、留言也成为网友的日常。"12 字评论案 " 改判,厘清了网友正常评论与网络谣言、治安违法之间的边界:网友发布评论时需注意言行,避免触犯法律规定,同时行政处罚也须依法。
希望各级司法机关能够从该案当中吸取教训,坚持公平公正的立场,依法执法和裁判,避免网友正常的留言行为动辄得咎。
监 制丨李绍飞
编 辑丨陈艳欣
审 校丨天明
来 源丨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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