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娱春秋 前天
赵露思控诉后,银河酷娱再被掀桌,拆解台柱子做条件背后的秘密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renwen1.html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如果说,几天前,赵露思那篇充满愤怒与决绝的控诉长文,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针对其经纪公司银河酷娱的 " 个人抗争 ";那么,四天后,制片人张芷溪对银河酷娱的公开发难,则像是另一场风暴,在同一个坐标点上登陆的 " 行业战役 "。

这一次,战场不再是艺人的身心与合约,而是影视项目中最核心的资产——版权、署名权与合作信誉。

8 月 6 日,奔兔影业创始人、制片人张芷溪,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将她与银河酷娱之间的一桩合作纠纷,摊开在公众面前。她的矛头,直指一个名为《献鱼》(原作《向师祖献上咸鱼》)的影视项目。

在她的叙述中,故事的开端,是一个在行业内颇为常见的场景。

她作为项目的原创开发方,在耗费数年心血后,希望邀请正处顶流的赵露思出演女主角。而手握赵露思独家经纪权的银河酷娱,则提出了一个附加条件:" 要赵露思演,可以,但我们公司必须参与制作。"

这是一个典型的,以 " 头部艺人 " 为筹码,来换取项目制作份额的交易。张芷溪同意了,双方签订了 " 联合制作协议 "。

然而,后续的发展,却走向了她未曾预料到的方向。

由此,揭示了银河酷娱另一层丑陋面目,而这也是影视圈内隐秘的 " 真相 "。

-1-

最初,令张芷溪产生疑虑的是,作为 " 交换条件 " 核心的赵露思,最终并未参演这部剧。而银河酷娱方面,甚至 " 连招呼都不打一声 "。

后来,当项目释出新版海报时,张芷溪发现,她的公司 " 奔兔影业 ",在出品方的署名序列里,从双方合同约定的 " 出品方 ",被降级为了 " 联合出品方 "。当她寻求解释时,得到的答复是,责任在播出平台方。

这让张芷溪忍无可忍。她的质问,简单而干脆——直接在线呼吁履约:" 这样不合适吧?请麻烦履约改正一下。"

这篇看似客气,实则充满火药味的文字,在赵露思发声后,迅速引爆舆论。它让公众第一次意识到,赵露思的 " 抗争 ",或许并非孤例,而是这家公司在行使其行业权力时,一种更广泛的行为模式的体现。

当晚,银河酷娱的回应,是以一封律师函的形式出现的。

这封由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发出的函件,言辞强硬,逻辑清晰,对张芷溪的指控,进行了全面的否认。其核心论点,有三:

一,双方的合作协议中,从未有过 " 绑定赵露思出演 " 的条款。协议中约定的,仅仅是奔兔影业需要履行获得原著小说著作权等义务。

二,关于海报署名,律师函称,项目的宣发决策权,归属于银河酷娱的关联公司 " 东阳酷娱 ",奔兔影业无权干涉。

三,律师函反指张芷溪在微博中,擅自公开了双方的保密聊天记录,涉嫌泄露商业秘密,侵犯了银河酷娱的名誉权。

面对这份咄咄逼人的法律文件,张芷溪没有退缩。她直接转发了该律师函,并配上了一句更强硬的回应:" 合同有明确约定,何必视而不见?那就法院见!"

至此,双方都已亮明底牌,再无任何转圜余地。而一场围绕 " 联合制作 " 展开的罗生门,也就轰然爆发。

为什么,合作方之间,会出现这样的裂痕?

我们需要揭开圈内层层帷幕,深入影视行业内部,探究一下那些心照不宣的 " 游戏规则 "。

-2-

张芷溪所说的,拿 " 台柱子参演 " 作为 " 公司参与制作 " 的条件,在业内,这是一种非常普遍的 " 资源捆绑 " 行为。头部艺人,尤其是那些具有市场号召力的 " 流量 " 艺人,早已不仅仅是单纯的演员,他们本身,就是一种稀缺的、可供交易的战略资源。

手握这些资源的经纪公司,自然会将其利用到极致。当一个外部项目找上门来,希望获得这位艺人的 " 使用权 " 时,经纪公司便拥有了巨大的议价能力。

他们可以将艺人这一个 " 点 ",放大成整个公司业务的 " 面 ",要求以联合出品、联合制作,甚至主控的身份,深度介入项目,从而分享更大的蛋糕。

这种操作,往往不会白纸黑字地写进最终的协议里。因为,一旦写明 " 本片必须由某某出演 ",就构成了极强的法律约束。它更多地,是以一种口头的、君子协定的,甚至带有某种暗示性的方式,在前期谈判中达成。

最终落实在纸面上的,可能只是一份看上去很 " 干净 " 的联合制作协议。

这,或许就是银河酷娱的律师函,敢于理直气壮地宣称 " 协议中不存在绑定条款 " 的底气所在。它利用了法律文本的严谨性,来掩盖前期商业谈判中的 " 潜规则 "。

而 " 出品方 " 与 " 联合出品方 " 之争,则关乎更核心的利益和话语权。

在影视行业," 出品方 " 通常指项目的主要投资方和发起方,他们排在署名序列的最前列,不仅享有主要的收益分配权,更代表了对这个项目的 " 所有权 " 和行业地位。而 " 联合出品方 ",则通常是次级的、跟投的参与者。

从 " 出品方 " 被降级为 " 联合出品方 ",对于项目的原创方奔兔影业而言,这不仅是名誉上的降格,更直接关系到其在项目中的话语权和最终的经济回报。

至于银河酷娱所说的 " 宣发决策权归属我方,你无权干涉署名 " 以及 " 责任在平台方 ",这同样是行业内一种常见的权力话术。在一部剧集的制作和发行链条中,通常会有一个 " 主控方 ",这个主控方会与播出平台(如优爱腾等)进行深度绑定。

的确,平台方为了便于管控,往往会将大部分的沟通和决策权,赋予这个主控方。

但,这就形成了一个权力闭环。主控方可以凭借其与平台的强势关系,对其他非主控的合作方,进行降维打击。当出现署名、宣传等纠纷时,一句 " 这是平台的要求 ",就成了一块最好用的挡箭牌。

因为,对于奔兔影业这样体量较小的公司而言,他们很难有能力和渠道,去直接与平台方对峙,以求证事实。

这场看似复杂的纠纷,其实核心很简单:一个原创方,为了获得心仪的演员,可能被迫接受了一份附加了 " 潜规则 " 的合作协议。但在履行过程中,她发现,作为交换条件的核心——演员——并未到场,而自己作为原创方最基本的权利——署名权——也被对方以一种无法反驳的理由,悄然篡改。

这起事件,激起的涟漪,已经远远超出了事件本身,与几天前的 " 赵露思事件 " 形成了强烈的互文关系。

如果说,赵露思的控诉,是揭示了这家公司在 " 内部 ",如何对待自己最核心的 " 资产 ";那么,张芷溪的指控,则是在揭示,这家公司在 " 外部 ",是如何利用自己的核心 " 资产 ",去进行商业扩张和权力博弈的。

两起事件叠加,让银河酷娱的公众形象,正面临着一场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它所呈现出的,不再是一个成功企业的精明,而是一种为了利益最大化,不惜透支信誉、无视合作方权益的 " 霸道 "。

更深远的影响在于,如果张芷溪最终选择走上法庭,并且能够获胜,那么这起判例,将有可能对整个行业的 " 游戏规则 ",发起一次不大不小的挑战。它或许能够让更多人去重新审视,那些所谓的 " 行业惯例 "、" 平台规则 " 和 " 保密协议 ",在法律的框架下,其权责边界究竟在哪里。

当 " 潜规则 " 被拿到法庭的阳光下暴晒时,无论结果如何,它本身,就是一种进步。

张芷溪是制片人,也是演员,曾出演过《大军师司马懿之军师联盟》《沉香如屑》等剧集。

-3-

这场纷争,之所以能引发行业人士的共鸣,究其根本,是因为它深刻地切中了当下中国影视行业,两个最深、最痛的 " 病灶 " ——

其一,被滥用的 " 头部艺人经纪权 "。

在当下的市场环境中,影视项目的成败,与是否拥有一个 " 头部艺人 " 深度绑定。一个拥有高 " 流量 "、强粉丝粘性的明星,能为项目带来初始的关注度、招商的便利和平台的青睐。这使得头部艺人的经纪公司,手握了巨大的、甚至是不成比例的行业权力。

这种权力,正在被滥用。

它让经纪公司不再满足于单纯的 " 艺人佣金 ",而是试图将艺人当做 " 入场券 ",去撬动整个产业链的利益。从要求参与投资出品,到捆绑自家新人演员,再到深度介入内容创作,经纪公司正在从一个服务于艺人的 " 后台 ",走向一个控制项目的 " 前台 "。

赵露思与银河酷娱的关系,就是这种现象的极致体现。她作为公司的核心资产,被公司用来作为参与《献鱼》项目的筹码。但当合作达成后,她的个人意愿、档期,甚至她是否真的适合这个角色,似乎都变得不再重要。她成了一个被交易的 " 符号 ",一个在谈判桌上被提起,却最终无需到场的 " 幽灵 "。

这种模式,对整个生态的伤害是巨大的。

对于艺人而言,他们的职业生涯,被过度地工具化了。他们被迫参与到自己并不情愿的商业捆绑中,其个人的艺术追求和发展规划,都要让位于公司的商业利益。

对于制作方而言,他们为了获得一个心仪的演员,不得不让渡出本该属于自己的项目主导权和核心利益。这挤压了原创内容方的生存空间,也让创作本身,变得不再纯粹。

最终,这种以 " 人 " 为交易核心的模式,必然会导致人与人之间信任的崩塌,演变成如今我们看到的,一地鸡毛的公开战争。

其二,在模糊条款下,被挤压的 " 制作方署名权 "。

如果说头部经纪公司的权力滥用,是行业 " 人治 " 的体现,那么署名权的混乱,则是行业 " 法治 " 不彰的顽疾。

张芷溪所遭遇的,从 " 出品方 " 被降格为 " 联合出品方 ",在业内绝非孤例。署名权,作为创作方最基本、最核心的权利之一,在实际操作中,却显得异常脆弱。

这种脆弱,来源于多方的权力挤压。

首先是强势合作方的挤压。正如本次事件中,银河酷娱作为更强势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地改变署名排序。其次,也是更普遍的,是来自播出平台的挤压。

如今的影视行业,是绝对的 " 平台为王 "。平台方作为最终的买家和播出渠道,拥有至高无上的话语权。它们往往会出于自身品牌宣传、简化管理、或与头部公司战略绑定等需求,对署名规则提出各种要求。

这些要求,往往不会明文签署在平台与各个制作方的合同里,而是出现在平台与 " 主控方 " 的沟通中。这就给了 " 主控方 " 巨大的操作空间,他们可以将所有不愿意被摆在台面上的权力操作,都归结为 " 平台的要求 "。

这让无数中小制作公司和原创者,陷入了有苦说不出的困境。他们耗费心血孵化了项目,却在最后的 " 名分 " 上,被无情地剥夺。这不仅仅是面子问题,更直接关系到一家公司的行业履历、后续的融资能力和团队的士气。

当一个行业的 " 署名权 " 都可以被随意篡改和交易时,我们又如何能期待,它能真正地尊重 " 版权 " 和 " 原创 " 呢?

赵露思的抗争,与张芷溪的控诉,看似是两条不同的战线,一个为 " 人 ",一个为 " 名 "。但归根结底,她们指向的是同一个敌人——那个在行业内已经滋生已久,以 " 潜规则 " 之名,行权力之实的,不透明、不对等的分配体系。

她们的公开发声,无论最终的法律判决如何,都已具备了超越个案的价值。如同两声尖锐的哨声,划破了行业内一团和气的虚假繁荣,迫使所有从业者,去重新审视那些早已习以为常,却并不代表正确的 " 规矩 "。

一个更健康、更公平的行业生态,或许不会因为这两场战争就凭空到来。

但改变,往往就是从这样一次次的、不再沉默的 " 掀桌 " 开始的。

撰稿|Jana

策划|文娱春秋编辑部

宙世代

宙世代

ZAKER旗下Web3.0元宇宙平台

一起剪

一起剪

ZAKER旗下免费视频剪辑工具

相关标签

赵露思 银河酷娱 创始人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