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0 日,当 71803 元未成年人打赏款悉数返还至账户时,新疆沙雅县盖孜库木乡群众尼某激动地表示:" 当时看到孩子挥霍掉了这么多钱,感觉天都要塌了,这是我们辛辛苦苦攒下的血汗钱。多亏了警察的帮助!没有他们的坚持和专业,这笔钱根本不可能追回来。"
经了解,事情发生于两个多月前。尼某年仅 8 岁的女儿经常在家拿父母的手机玩,父母使用手机付款转账输入密码时没有避讳女儿,女儿便记住了支付密码。
后来,女儿在手机上使用某平台时,偶然进入一个直播间,被主播热情的称呼和夸张的表演吸引,看到别人刷礼物后,也学其他人为主播刷起了 " 火箭 " 等虚拟礼物。此后便一发不可收拾,成为多个直播间的 " 榜一大姐 "。
6 月 30 日,急需用钱给雇工结账的尼某才发现账户存款余额仅剩 50 元,7 万多元存款不翼而飞,便心急如焚地报了警。
接到求助后,沙雅县公安局盖孜库木乡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警务室民警开展处置工作。经核查,短短两个月内,这名 " 榜一大姐 " 在某平台频繁向主播进行 " 打赏 ",金额高达 71803 元人民币。
民警火速介入,第一时间与某平台客服取得联系,详细说明事件性质——系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进行的高额消费。为确保证据链完整,民警全程协助家长前往银行调取详细的银行卡交易流水记录,对消费事实和时间节点进行了有效固定。
在后续处理中,民警主动与平台客服进行十余次沟通对接,耐心细致地反复阐释国家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指导意见,民警持续跟进处理进度,有力督促平台方加快审核流程,并精准指导家长按要求准备了包括未成年人身份证明、监护人关系证明、完整消费记录截图等在内的全套申诉材料。
经过民警锲而不舍地努力协调,平台方积极配合核实,最终认定该高额消费确系未成年人所为且未获监护人同意,审核通过了全额退款申请,7 万余元的损失得以成功挽回,悉数返还至家长账户。
盖孜库木乡派出所所长雷明说:" 我们很高兴能帮助尼某一家挽回损失,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是我们的职责所在。这起未成年人打赏款的追回,不仅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及监护人的保护,也展现了平台方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态度。希望家长和平台都能从此事中吸取经验,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更安全的网络环境。"
警方提醒广大家长:
务必加强对未成年子女使用电子设备及移动支付的监管,建议设置支付密码、开启青少年模式、定期检查账单,并加强对孩子的网络安全和消费观念教育。
来源 法治日报
编辑 周欢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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