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场全网热搜的 " 暴力事件 ",在西安雁塔公安发布警情通报后出现大反转。
8 月 3 日,游客王某颜在栀子花开汉服馆因旅拍服务选照片问题与店家产生纠纷,王某颜不满店家选片答复,滞留店内约 5 小时,堵住店门、阻拦其他顾客进店并称店家为 " 黑心店 ",店主刘某多次劝离无果后,推搡王某颜致其摔倒受伤。
随后,由浪潮新闻记者林吉祥等采编的《" 我们是来旅游的,不是来挨打的 "》、《一游客在西安汉服馆遭遇消费纠纷被打住院》几篇报道相继出炉,温州都市报、大象新闻等媒体迅速跟进。" 女游客被打 "、" 公安不作为 " 这些关键词叠加在一起,公众的神经被迅速撩拨。一时间," 女游客被殴打致昏迷 "、" 民警未做笔录、勾连商家 "、" 避雷西安 " 等负面信息和质疑声铺天盖地,西安城市形象遭遇重创。
8 月 9 日,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发布了关于 "8 月 3 日栀子花开汉服馆涉消费纠纷冲突案 " 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剧情出现大逆转。
原来,为制造舆论压力、博取网友同情,王某颜刻意隐瞒民警两次组织双方调解、同行人员情况以及就医期间多次外出等事实,利用浪潮新闻等媒体在网络上持续发布不实信息,结果依法被处六日拘留;而店主刘某推搡他人致伤,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被处五日拘留。
事已至此,原来是一场闹剧。一桩普通的案件,本可以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却落下令人唏嘘的结局。不仅让王某颜和刘某身陷囹圄,还让西安蒙受不白之冤,这个代价不可谓不沉重。究其根本原因,是个别媒体的失实报道在背后推波助澜。
以最早报道该事件的浪潮新闻为例。对比警情通报和此前浪潮新闻的报道发现,失实的信息还不少:
" 被汉服店老板殴打 " 不属实。经警方查看现场视频及证人证言,事发时王某颜坐在汉服店门口的凳子上,阻拦其它顾客进入,并称该店为黑店及欺诈消费者,因影响到店内正常经营,店老板遂与王某颜发生口头争执,对其推搡,导致王某颜从椅子上摔倒,全程这一个动作,无其它肢体冲突和暴力殴打行为,未发生其他违法行为。
" 现场被殴打昏迷 " 不属实。现场视频显示游客倒地后头部并未着地,其躺下后一直在使用手机发信息和拨打电话,行为与昏迷状态不符。
王某颜声称自己的事始终没人解决不属实。经调查,事发当天,店家多次要求对修照片一事进行协商解决并道歉,但游客的诉求已经从修照片转变为耽误其行程的赔偿问题,全程不再提修照片的事。曲江市场监管部门也介入化解。民警出警并在现场进行长时间调解无果,要求王某颜回派出所调解,其拒绝配合。为了防止事态扩大,派出所联系驻所律师对双方进行矛盾化解,最终未达成调解协议。
声称 " 被殴打至脑震荡、双肺挫伤病情 " 不属实。经现场视频和医院证实,王某颜倒地后意识清晰,能正常使用通讯工具。脑震荡系个人描述,双肺挫伤系旧疾。就医期间,王某颜拒绝警方伤情鉴定要求。
根据《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媒体报道需确保信息真实、客观、全面,新闻采访要求至少两个独立信源交叉验证信息,而浪潮新闻的报道仅依赖游客王某颜及其朋友的陈述,未深入采访涉事商家、目击者或警方。这种选择性呈现信息的方式,违背了新闻客观性原则,将游客个人主张等同于事实,导致舆论一边倒。
媒体对公共事件的监督需以事实为基础。浪潮新闻在警方公布调查结果前,即根据游客单方面描述定性事件,发布相关信息。在舆论的裹挟下,个体纠纷升级为城市治理问题,这种利用失实报道进行 " 媒体审判 " 的行为不仅逾越了新闻监督的范畴,也丧失了主流媒体的职业操守。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也应是媒体坚守的底线。绝不能依靠失实报道、无中生有、偏听偏信、制造噱头来博取流量,从而树立媒体品牌。对于西安这座城市来说,失实报道造成的恶劣影响,何尝不是另一种形式的 " 网络暴力 " 呢?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媒体从业者和新闻机构,必须为采编、发布、传播不实信息付出代价。失实报道背后,是媒体从业人员管理、新闻采编流程、新闻机构导向出了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新闻记者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应遵守法律规定和新闻职业道德,确保新闻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不得编发虚假报道,不得刊播虚假新闻,不得徇私隐匿应报道的新闻事实。如有违反,由新闻出版总署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 3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新闻记者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闻机构刊播虚假新闻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发表失实报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未建立健全并实施各项新闻采编管理制度的、拒绝对已确认的虚假新闻报道发表道歉、更正的,由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据《出版管理条例》、《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出版许可证。
浪潮新闻,欠西安一个道歉。
来源 / 陕电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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