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 | 冯秀语 编 | 李亦辉
8 月 12 日,三明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等,被三明金融监管分局罚款 61 万元。
同时,因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郑贤斌(时任中国人寿三明分公司代理人)被三明金融监管分局警告,并处罚款 1.3 万元。
因财务数据不真实等,翁志日(时任中国人寿三明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被三明金融监管分局警告,并处罚款 7.5 万元。
因财务数据不真实等,曹招根(时任中国人寿三明分公司收展发展部负责人)被三明金融监管分局警告,并处罚款 4.5 万元。
因财务数据不真实等,刘会永(时任中国人寿三明分公司个险企划部经理)被三明金融监管分局警告,并处罚款 2.1 万元。
天眼查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2 月 2 日,位于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徐碧一村 66 幢,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凭总公司授权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沟通、交流、进读者群、寻求授权,请加雷达学妹(微信:leidaxuemei),线索、爆料,请发送至邮箱:leidacj@163.com。更多精彩:欢迎扫码关注雷达财经微信: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