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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试点委托三周年,企业投资并购效率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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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 15 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围绕 " 创新监管制度,激发企业活力,护航全国统一大市场——经营者集中审查试点委托三周年 " 的主题介绍相关工作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二司司长徐乐夫在发布会上介绍,自 2022 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坚持守正创新,以改革思维推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创新监管制度机制,有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平等对待国有、民营、内资、外资等各类企业,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推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取得了积极成效。

据介绍,试点三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共委托省局审查经营者集中申报 1288 件,审结 1162 件,平均受理时间和审结时间分别为 16.9 天、17.4 天,大幅提高企业投资并购效率,有效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发布会现场 每经记者 张宏 摄

大幅提高申报标准,显著降低企业并购交易成本

自 2022 年 8 月 1 日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市场监管总局在北京、上海、广东、重庆、陕西 5 个省市试点开展了委托审查工作。经评估,3 年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达到了委托审查制度实施的预期目的。

为巩固试点工作成果,有效保障审查工作稳定性、连续性,市场监管总局已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对外发布公告,自 8 月 1 日将试点委托转为正式委托。

徐乐夫在发布会上介绍,在加强智慧监管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创新性构建了 "1+3+7"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智慧监管体系(涵盖 1 个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风险提示机制、3 个覆盖经营者集中审查调查的全链条业务系统、7 个应用支撑数据库),实现经营者集中监管全链条在线运行。

与此同时,市场监管总局进一步优化简易案件审查,施行简易案件 " 双二十 " 内部工作要求(从企业申报到正式受理原则上不超过 20 天,从正式受理到审结原则上不超过 20 天),简化简易案件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从 3 份减为 2 份,填报信息从 44 项减为 38 项),进一步提高简易案件审查效率。试点三年以来,共委托省局审查经营者集中申报 1288 件,审结 1162 件,平均受理时间和审结时间分别为 16.9 天、17.4 天,审查效率与总局基本一致,大幅提高企业投资并购效率,有效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三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大幅提高申报标准,显著降低企业并购交易成本,部分中小并购不再需要申报,这个比例约为 15%~20%。

此外,市场监管总局加强监管执法,维护公平竞争。三年来严格依法审查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案件,依法查处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对 38 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公开作出行政处罚,同时对 37 起附条件案件审查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全程、严格监督。

目前,市场监管总局正在研究公布系列经营者集中审查典型案例,反映反垄断执法机构竞争分析方法和思路,为经营主体申报经营者集中提供更明确的参考和指引。

"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完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制度,努力提升审查质效,以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精准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为深入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保驾护航。" 徐乐夫表示。

试点省局审查效率在全球主要司法辖区中处于前列

徐乐夫在发布会上介绍,自试点委托工作开展三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共委托地方审查案件 1288 件,占同期总局收到申报数量的 54%,案件交易总金额超过 3 万亿元。

今年上半年,市场监管总局对三年试点工作情况开展了评估,总的来看,三年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达到了委托审查制度的预期目的,获得了各方积极评价。

首先,审查效能得到提升。试点期间,市场监管总局着力简化申报材料,优化审查流程,试点省局严格落实 " 双二十 " 内部工作要求,今年以来的平均受理和审结时间分别为 14.7 天、17.9 天,整体审查时间仅为 32.6 天,审查效率在全球主要司法辖区中处于前列。试点省局的高效能,也带动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的整体效能提升,有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支持企业依法合规投资并购。

其次,监管能力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总局建立了试点委托经营者集中审查定期交流制度,就个案指定专人对试点省局进行 " 一对一 " 指导,并于 2023 年 5 月起建立 " 双周会 " 制度,每两周与试点省局开展业务交流,围绕具体案件和疑难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形成统一的分析思路,2024 年 1 月,随着试点省局审查员能力逐渐提升," 双周会 " 调整为 " 月度会 "。通过举办双周会和月度会,同时举办经营者集中审查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了审查人员能力。

再次,工作合力得到加强。试点以来,央地审查资源深度整合,形成了区域横向协作、局地纵向贯通的审查体系,工作合力逐渐增强。

最后,合规氛围逐渐浓厚。试点期间,试点省局充分发挥靠近企业、靠近市场的优势,通过弹窗预警、开展培训、印发手册、上门辅导等工作,有效推动企业从 " 被动申报 " 向 " 主动合规 " 转变。

" 为巩固落实试点工作成果,保障委托审查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我们决定将试点委托转为正式委托,自 8 月 1 日起将部分适用经营者集中简易程序的案件继续委托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重庆市、陕西省等 5 个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审查。下一步,总局将继续加强对受委托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审查工作统一、规范、高效。" 徐乐夫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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