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 双碳 " 目标的引领下,车网互动(V2G)这一实现新能源汽车与电网深度融合的创新模式,正稳步从概念走向实践。
8 月初,广汽昊铂宣布在广州地区启动首批 V2G 充电桩车主招募活动。成功获得首批 V2G 功能使用资格的昊铂车主,不仅能享受半年内最高 4000 元的收益补贴,还可免费获得价值 850 元的 V2G 智能充放桩。事实上,在这一领域积极探索的企业远不止广汽昊铂,宝马、福特、比亚迪、长城汽车、蔚来以及宁德时代等企业均已纷纷入局,加速推进相关布局。
企业的积极行动,离不开国家上下相关政策的有力支撑。截至 2025 年 8 月 14 日,据盖世汽车不完全统计,全国上下已累计发布 15 条 V2G 领域的相关政策。此篇为 2025 年 V2G 相关政策梳理汇总,供业界参考。
国家
发改委等四部门:九大城市列入首批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
4 月 2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公布首批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的通知》,经专家评审,列入首批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范围的为上海市等 9 个城市以及 " 北京市基于新型储能的 V2G 车网互动协同调控试点项目 " 等 30 个项目。
国家能源局:大力推进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
2 月 27 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其中提到,大力推进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推动多场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地方
江苏南京:对具备 V2G 功能的换电站单站补贴 5 万元
7 月 22 日,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南京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南京市 2024 年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市级财政补贴办法》,为南京市车网互动产业规模化、快速化发展提供了财政支持和方向指引。
在建设补贴方面,政策规定,对公共场站具备 V2G 功能的公共直流桩和居民区具备 V2G 功能且提供公共服务的直流桩均按照 150 元 / 千瓦补贴,对具备 V2G 功能的换电站单站补贴 5 万元。
在运营补贴方面,政策规定,对 V2G 充换电设施的放电电量按 0.6 元 / 千瓦时给予补贴,对在居民区统一建设运营且具备有序充电功能的公共充电设施充电量按 0.02 元 / 千瓦时给予补贴。
海南:推进车网互动等建设
7 月 10 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海南低碳岛建设方案》,其中明确,促进 " 交能融合 ",建设智能充换电基础设施。推进车联网、车网互动、光储充换一体站建设。推进全省交通综合大数据中心建设,实现全岛充换电一张网平台与充换电设施的互联互通。到 2030 年,全省新能源车桩比 2.5:1。到 2045 年,新能源车桩比 2:1。
北京:组织开展 2025 年第二批先进充电设施示范项目征集申报工作
7 月 9 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集 2025 年第二批先进充电设施示范项目的通知》,明确组织开展 2025 年第二批先进充电设施示范项目征集申报工作。
其中支持范围提及车网互动充电场(站),包括实现智能有序充电或双向充放电的充电设施。其中,智能有序充电设施是指可通过 " 错峰、调功率 " 的方式,组织充电车辆有序充电,缓解电动汽车充电为配电网带来的压力,提高电网稳定性;双向充放电设施是指将电动汽车作为等效 " 储能 " 设施,以平台聚合、调控的方式,通过充放电桩实现负荷低谷时充电、负荷高峰时向电网放电。
深圳:鼓励探索规模化车网双向互动模式
7 月 4 日,深圳坪山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坪山区落实 " 双碳 " 战略 进一步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其中,明确支持面向公交首末站、社会停车场、超级快速充电站等停充一体场景开展智能化示范新建或改造,鼓励探索规模化车网双向互动模式,实现各类新能源汽车移动储能灵活可调及能源利用最大化。
对辖区内建成的车网互动 ( V2G ) 项目,按 V2G 桩放电总功率一次性给予 200 元 / 千瓦的建设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V2G 桩放电总功率原则上不低于 500 千瓦。
浙江杭州:参与车网互动(V2G)的充电场站将获放电补贴
7 月 3 日消息,由杭州市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局联合发文的《杭州市 2025 年迎峰度夏(冬)电力保供补贴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根据该方案,今年迎峰度夏(冬)期间,参与车网互动(V2G)放电的充电场站将获得最高 2 元 / 千瓦时的顶峰放电补贴。这是杭州市首次将在规定时段顶峰放电的 V2G 充电场站纳入补贴范围。
广州:对购置或投资更新 V2G 设施(平台)的企业或用户按不超过投资额的 50% 给予建设补贴
6 月 14 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推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提及支持 V2G 试点项目单位购置或投资更新 V2G 桩以及大功率 V2G 设施(含双向换电站),推动 V2G 设施用户、聚合商参与本地虚拟电厂建设运营,每年安排不超过 3000 万元给予奖励。
其中,对购置或投资更新 V2G 设施(平台)的企业或用户按不超过投资额的 50% 给予建设补贴,对 V2G 设施放电量按不超过 5 元 / 千瓦时给予奖励,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 万元;给予有功功率需求响应补贴(按不高于 3.5 元 / 千瓦时)、无功功率需求响应补贴(按不高于 0.12 元 / 千瓦时)、建设有技术支持系统并具备分钟级实时调节能力的虚拟电厂备用容量补贴(按不高于 0.01 元 / 千瓦 · 时),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河北:推广 V2G 等新技术新模式示范应用
6 月 9 日消息,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细化举措的通知》,其中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模式,通过招商引资、政策支持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充电设施建设。推广 V2G、有序充电、光储充一体化等新技术新模式示范应用,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农村地区充电设施建设。不断优化项目备案、电网接入、行业标准等营商环境,积极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
成都:对纳入国家 / 省级试点的 V2G 项目,放电量按 5 元 / 千瓦时补贴
5 月 22 日,成都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增强成都市电力保障能力的若干政策措施相关奖补实施细则》。其中提出,对纳入国家 / 省级试点的 V2G 项目,放电量按 5 元 / 千瓦时补贴,单个项目年补贴上限 100 万元,企业最高可获 500 万元支持。技术要求为项目需接入市级虚拟电厂管理平台,年放电量≥ 10 万千瓦时,并优先参与省级需求侧响应。
上海:对智能充(放)电桩 V2G 给予奖励
5 月 13 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新型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提到对智能充(放)电桩 V2G,根据电网企业调节能力考核结果(考核规则另行发布)给予奖励,奖励期 3 年。个人自用非智能充电桩 2024 年底前完成智能充电桩替代的,可获得智能充电桩奖励;2025 年及以后完成智能充电桩替代的,不再奖励。具体标准详见下表。
江苏:鼓励自愿向电网企业申请参与车网互动
4 月 30 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结构促进新能源消纳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鼓励电动汽车运营商通过聚合等方式,常态化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按市场交易规则结算。独立报装接电且具备反向放电能力的充换电设施运营单位,可自愿向电网企业申请参与车网互动,主动响应全网调峰需求,向电网反向放电,获取收益。2026 年底前,夏、冬两季尖峰时段向电网反向放电的,参照当月电网代理工商业购电同电压等级尖峰到户电价结算;其他时段向电网反向放电的,参照我省燃煤发电基准上网电价 0.391 元 / 千瓦时结算。
四川:推动车网双向互动新业态发展
4 月 2 日,四川省商务厅等 9 部门正式对外发布《四川省推动汽车后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其中提及,完善汽车基础设施配套。优化城乡充电设备和场站布局,增强公路沿线、客运枢纽、商业中心、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充电服务能力,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向农村片区延伸覆盖。
鼓励社区充电设施 " 统建统营 "。推动车网双向互动新业态发展,支持满足条件的地区申创全国车网互动示范城市。强化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调控,统筹地上地下空间优化停车资源配置,提升城市停车泊位有效供给能力,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
浙江:鼓励开展车网互动(V2G)项目建设
3 月 5 日,浙江省五部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 2025 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地方各级有关部门在土地、电价、服务费等方面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形成政策合力,有效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力争实现充换电基础设施 " 乡乡全覆盖 "。
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县域充换电设施与农村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及其沿线配套设施的衔接,拓展应用场景,并统筹考虑新增公共充换电设施与既有设施的空间布局,避免重复建设,有效提升利用率。鼓励开展车网互动(V2G)项目建设(项目整体放电总功率原则上不低于 140 千瓦,试点期内总放电量不低于 1.4 万千瓦时),并研究适当增加电动重卡充换电设施,支持重卡加快电动化。
山东:开展车网互动价格机制改革试点工作
1 月 6 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和山东省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车网互动价格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了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向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报装接电且具备向电网供电能力的电动汽车充电(含换电,下同)设施运营单位,可自愿申请参与车网互动价格机制改革试点。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