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8 月 21 日,南京新港开发公告,2024 年 7 月 3 日,公司对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主张将 2023 年因为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担保而被判决代偿的约 4.16 亿元进行债权债务抵销。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不予认可,并向法院提起异议诉讼。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8 月作出判决,公司对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行使抵销权无效;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该起诉讼系由于公司正当行使债权追索权利而产生,判决结果不影响公司为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4.16 亿元担保代偿而获得的信托受益权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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