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 博士 / 文
如果离婚,之前买的保险会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发生理赔,会影响理赔吗?
有客户来咨询这个问题。我结合自己处理的案例和检索的法院判案来说说。
先说离婚会不会导致保险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这个问题得分情况。
第一种情况,结婚后,夫妻俩,不管是自己给自己、还是自己给另一半买的保险,如果一方提出分割,是需要分割保险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对方的,保单未必要退保啊,只是对照现金价值,分割一半给对方。如果另一半不提出分割,那就不分割。这种情况下,如果投保人或者受益人成了前夫或者前妻了,记得要及时变更投保人和受益人。
第二种情况,结婚后,夫妻俩的父母给他们买的保险,投保人是小夫妻的父母,被保险人是小夫妻中的一方,小夫妻离婚,这样的保单是不会被分割的。
理由很简单,保单属于投保人的财产。小夫妻离婚,没有理由去分父母名下的财产。所以,现在很多父母给子女婚嫁金,就用这样的方式,自己做投保人,孩子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出现的保单上。
第三种情况,夫妻给孩子买的保险,夫妻一方做投保人,孩子是被保险人,不管是保障类的保险,还是储蓄险,以往的判案绝大部分都把这样的保单视为夫妻俩对子女的赠予,不会分割,由投保的一方继续持有。极少部分被判分割的,通常因为投保的时间、金额都带着明显企图的。例如即将要走离婚诉讼流程了,一方给孩子投保大额的储蓄险,金额大到和家庭资产比,不合理的比例了,这个意图就太明显了。
那离婚,会影响保险的理赔吗?
还是得看情况。
第一种情况,如果小美买了一份医疗险、重疾险,发生理赔了,只要不是身故理赔,不管离不离婚,钱都是赔给她自己的。
第二种情况,如果买的保险发生身故理赔,那就得看情况了。如果小美在离婚前买的保险,被保险人是小美,身故受益人是先生小强,后来离婚了。小美要是及时更改了受益人,由前夫小强改为孩子或者改为自己的父母,那万一小美身故,钱赔给她指定的受益人。
如果没有及时更改受益人,小强能拿到身故理赔款吗?不会。因为,当初设定小强为受益人时,会在合同上写上两人之间的关系的,配偶小强对吧。所以,受益人得满足两个条件,是小强并且还是小美的先生。现在丈夫变前夫,关系变了,理赔款就不会给小强了。这样的情况等同于没有设定受益人,由小美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分配理赔款。
T 博士:本硕南京大学,博士中山大学,连续达成国际寿险百万圆桌顶尖会员(6 倍 MDRT 标准,业内不足十万分之三),著有《买对保险:写给忙碌者的保险入门书》(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团队秉持中立、客观、诚信,追求专业精进。我们不代表任何一家保险公司,我们只忠诚于客户利益和职业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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