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8 日,《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布。
其中提到系统推进 " 好房子 " 和完整社区建设,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持续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内容。
同日,合肥庐阳区省电影公司小区 4 号楼的房屋拆除重建工程也正式开工,成为合肥市首个多产权住宅原拆原建项目。
该楼 1962 年建成交付,2016 年被鉴定为 D 级危房,不适合继续居住。业主选择了 " 自主更新、原拆原建 " 的模式,并按照 " 谁受益、谁出资 " 的原则,由产权人出钱翻建。
由于该楼栋属于 D 级危房,根据 " 危险住房采取翻建、重建方式处置的,根据审计决算价,D 级危险住房按照市、区财政和住房使用安全责任人 3 ∶ 3 ∶ 4 的比例分摊 " 规定,每户预计出资在十几万元,成本相对较低。
接下来,预计 2026 年 6 月新楼能建成,业主就可以入住新家了。
▲图源:合肥晚报
原拆原建的好处很多,业主不用改变原有生活环境,就可以实现居住品质跃迁。
但 " 自主更新、原拆原建 " 和 " 拆迁 " 不同,是由业主作为实施主体,通过社区自治推动共同决策、自筹资金,公开引入开发建设单位,对原有老旧住房进行拆除,并在原土地上按原使用年限和建筑面积(可适当优化)重新建设房屋,最终实现原业主回迁。
其资金由业主自筹,属于 " 自主更新、自筹资金、原拆原建 ",也是未来老旧小区的主要更新方向。近年有多个城市在这一块进行了探索,并有不少成功案例。
比如广东省首例业主 " 自主更新、原拆原建 " 危旧房改造项目—集群街 2 号楼;
该楼建于 1976 年,被鉴定为 D 级危房,由于地块面积小、土地利用率难有提升空间,重建利润微薄,吸引不了开发商介入,于是采用 " 自主更新、原拆原建 " 的方式。
拆建费用由由业主按照 4600 元 / 平方米标准共同承担,2024 年 3 月启动、2025 年 1 月验收交房。
武汉的二十一街坊 3-12 门小区共有 4 栋建筑,3 栋居民楼、1 栋武钢单身宿舍楼,房龄均在 50 年以上,不宜居住。
该小区与前面提到的业主自筹资金不同,选择区属国企青山安居集团为工程代建方,在原址新建了一栋 32 层的商品房,共有 240 套住房;
二十一街坊 134 户居民原址回迁,套内面积换套内面积,超出面积补差价,余下的住宅通过市场销售用于平衡建设成本。
浙工新村是浙江首个采取自主更新模式进行重建的危旧小区;
该小区始建于上世纪 80 年代,共有 14 幢多层住宅,其中有 13 幢建于 2000 年之前,其中 4 幢多年前就已是 C 级危房。
由于小区只有部分是危房,但全体居民的重建意愿强烈,因而浙工新村最后采取了自主更新的模式,重建资金主要由居民自掏腰包解决。
具体是业主按照原有住房的面积出资 4 亿、重建后车位销售 5 亿,居民出资额大约占到重建总费用的 80% 以上,其余部分由旧改、加梯、未来社区创建等政策性补贴予以解决,整个项目做到收支基本平衡。
合肥在前面提到的省电影公司小区 4 号楼外,也还有其他成功案例,如合肥市首个 " 居民自治征迁 " 的城市老旧小区—包河区的仪表厂宿舍;
该小区始建于 20 世纪 60、70 年代,由于年代久远、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多,拆迁难度极大。
后采用 " 政府引导、居民自治、企业代建 " 方式,通过提升容积率,建设 7 栋住宅, 4 栋用于安置,3 栋作为商品房对外销售,平衡建设成本,完成更新。
并且所有楼栋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品质保持一致,带来居住环境提升的同时,房屋也增值明显。
从上面的几个案例可以看出来,自主更新如采用提升容积率的方式,原住户原址回迁,套内面积换套内面积,超出面积补差价,开发商承担通过提升容积率建造的房子收回成本和获利,业主不需要出资。
如果不提升容积率,资金来源主要是业主自筹,满足条件的有相应政府补贴,也可以引入社会资金减少业主出资额。
比如 2020 年北京的劲松一区 114 号楼项目就引入愿景集团参与投资,把重建过程中增加的地下室交给愿景集团使用二十年。
总体上看,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多的老旧小区已经到了使用年限,不再具备居住条件。
而自主更新、原拆原建虽然存在很多难点,尤其统一业主意见和资金筹措,面临很大挑战。不过随着越来越多的成功案例出现,让老旧小区业主看到原拆原建后不仅能提升居住品质,还能带来房屋增值,接受度会越来越高。
加上完善的管理机制及监管体系只是时间问题," 自主更新、原拆原建 " 显然将成为老旧小区的未来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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