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 | 冯秀语 编 | 李亦辉
8 月 29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甬金罚决字〔2025〕64 号)显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因票据业务管理不审慎,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罚款 30 万元。甬金罚决字〔2025〕65 号显示,因票据业务管理不审慎,钟嘉璐(时任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公司业务一部经理)被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成立于 2006 年 04 月 14 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扬帆广场 74 号、80 号、90 号、92 号、93 号、95-110 号、112 号,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信贷资产转让与回购;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办理银行卡业务;代销各类基金;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开立保函;办理外汇汇款;办理结汇、售汇业务;办理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办理外汇借款;代理买卖外汇。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 705 条,周边风险 403 条,历史风险 3 条,预警提醒 4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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