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9 月 3 日,广东金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就公司上市申请相关事宜作出说明。公告指出,本次公告仅用于向香港公众提供信息,不构成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发售或配售证券的要约或邀请。上市申请尚未获批准,联交所及证监会可能接纳、发回或拒绝有关公开发售及 / 或上市申请。投资者不应依据本公告作出投资决定,最终是否发售需以登记的招股章程为准。
截至公告日期,公司已委任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招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广发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及复星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为整体协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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