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9 月 5 日,ST 岭南发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披露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结果。
根据公告,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 ST 岭南需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296,862,633.4 元及逾期还款利息(暂计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为 9,481,122.92 元,后续以年利率 6.525% 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同时,多名被告被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或赔偿责任,原告对多笔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此次判决涉及金额共计 307,880,100 元(含案件受理费),目前判决尚未生效,后续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表示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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