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 8 件伤害类案件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典型案例,其中男子刘某甲诱骗、胁迫女友长期服用药物致伤一案,值得关注。
刘某甲和女友刘某乙均出生于 2001 年,两人没有工作。2020 年 9 月至 2021 年 3 月,刘某甲为了长期控制刘某乙,明知长期超剂量服用激素类药物会对人体造成伤害,仍购买多瓶地塞米松,以保健品的名义诱骗女友服用。
刘某乙因服用药物身体出现状况后,刘某甲又编造谎言胁迫其继续大剂量服用。其间,他还殴打刘某乙并阻止其就医,导致刘某乙身体出现严重损伤。2021 年 8 月,刘某乙被诊断为 " 双侧药物性股骨头坏死 ",并进行手术治疗。
经鉴定,刘某乙服用 " 地塞米松 " 与股骨头坏死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构成重伤二级;服用 " 地塞米松 " 致双侧股骨头坏死,经左髋关节置换术治疗,构成九级伤残,伴有长期骨质疏松等症状,因病导致精神重度焦虑、抑郁,曾多次试图自杀。
2023 年 5 月 25 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对刘某甲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2023 年 11 月 23 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刘某甲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检察机关认为量刑不当,提出抗诉。2024 年 11 月 11 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改判刘某甲有期徒刑九年。
案件办理过程中,刘某甲辩称不知道药物副作用,否认具有主观伤害故意。检察机关一是引导公安机关收集短信、微信记录、上网浏览记录等,查明刘某甲预谋实行犯罪过程长达一年多;二是引导公安机关调取完整购药记录、支付记录、就医诊断证明等,准确认定被害人服药剂量,并委托重新鉴定,证实过量服药与伤情的直接因果关系。
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负责人表示,伤害类案件技术性证据往往涉及多领域多学科的专业知识,存在一定的专业壁垒。检察官在审查过程中,要注重与检察技术人员的协同履职,注重发挥检察技术人员的专业优势,破解专业难题。通过对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推动查清事实、依法追责、精准量刑,协同提升审查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来源 | 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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