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9 月 12 日台华新材公开信息显示,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施清岛、董事会秘书栾承连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 , 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 ,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 ) 2024 年 1-11 月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13,261.89 万元 , 比 2024 年 4 月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超出 3,585.58 万元 , 超出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81%, 达到董事会重新审议及披露标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补充审议 ,12 月 28 日披露。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 AI 算法生成(网信算备 310104345710301240019 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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