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市人社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 2026 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本市 2026 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的发放对象、补贴标准、申请方式等进行了明确。
《通知》中明确,本市 2026 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对象为:2026 届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有就业创业意愿、积极求职创业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毕业学年毕业生: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补贴标准: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每人 3000 元,每人限领一次。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毕业学年毕业生,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不得重复申领。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 10 月 10 日前,登录天津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s://job.hrss.tj.gov.cn/template/pc/index.html#/index),向所在院校提出补贴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天津市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社会保障卡(需激活金融服务功能)复印件及证明材料。其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应提交《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包括申请人)复印件及近三个月低保金发放情况证明材料;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提交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零就业家庭证明材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毕业生,提交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证明材料;残疾毕业生,提交残疾证复印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交在校期间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及贷款发放证明材料;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提交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特困人员证明材料及近三个月特困供养人员供养金发放情况证明材料。(各院校可结合实际制定补贴申请的具体要求。)
审核环节,各院校对本校毕业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天津市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送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同时,登录天津公共就业服务网汇总上报补贴信息。各院校于 10 月 20 日前完成一次性求职补贴的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和汇总上报工作。
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收集汇总各院校申请材料,经核实无误后,报请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记者 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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