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花果园区域社区平台集中整治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花果园区域社会集中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强花果园区域及社区平台的管理,加强对摆摊设点、乱搭乱建、油烟噪音、燃气安全的规范管理,现通告如下:
1. 严禁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堆乱放、乱搭乱建。
2. 严禁在小区平台、公共区域违法占道或违法外摆经营。
3. 严禁未经净化直接排放油烟,禁止在公共区域露天烧烤、煎炸等行为,所有涉及烹饪、煎炸、烧烤等产生油烟的摊点必须安装符合国家环保产品认证的油烟净化设施。
4. 严禁各类经营商户、广场舞活动等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器材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产生噪声、严重影响周围生活环境;严禁进行高声喧哗等噪声污染行为。昼间(6:00 – 22:00)不得超过 60 分贝,夜间(22:00 – 6:00)不得超过 50 分贝。
5. 禁止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设备和用具;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内(含住宅、底商、地下室、半地下室等)使用或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严禁使用不合格燃气灶管阀等产品。
6. 严禁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资质、超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载明事项从事经营活动;严禁采购、使用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食品原料;严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场所脏乱差、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
违反以上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居民共同遵守,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小区环境。
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南明分局
南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5 年 9 月 17 日
来源 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编辑 段筠 /编审 邓文盈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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