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动力 ( 603129.SH ) 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春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春风投资有限公司、林阿锡、赖雪花,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20 万股、60 万股、15 万股、6 万股,减持比例分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4419%、0.3932%、0.0983%、0.0393%。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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