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 | 杨洋 编 | 李亦辉
9 月 19 日,中兰环保 ( 300854 ) 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刘青松因在 2025 年 7 月 21 日持股比例减少至 5%整数倍时,未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且未依法停止交易,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深圳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刘青松先生已积极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公司表示此次事件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敦促股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天眼查资料显示,中兰环保成立于 2001 年 11 月 12 日,注册资本 10104.35 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葛芳,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梅园路 9 号润弘大厦 T1 第 17 层 06 单元。主营业务为提供污染防渗隔离系统解决方案和工程承包服务。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葛芳,董秘为周江波,员工人数为 391 人,实际控制人为葛芳、孔熊君。
公司参股公司 27 家,包括中兰环保(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市壹和诚能源有限公司、湖北省和诚新能源有限公司、丰都县朝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烟台中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 2024 年至 2025 ( Q2 )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6.46 亿元、1.29 亿元和 2.91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22.75%、60.05% 和 -3.68%。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1309.50 万元、999.62 万元和 562.80 万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 -36.12%、275.90% 和 -55.05%。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0.19%、38.81% 和 38.24%。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 76 条,周边天眼风险 36 条,历史天眼风险 50 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 21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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