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医院就诊过程中被拍摄、且视频被发到网上,还被朋友一眼认出,你会怎么想?
近日,李女士反映:今年 6 月她到某三甲医院就诊,后发现自己的就诊视频被发在接诊医生的社交平台上。尽管视频中的自己,面部有马赛克处理,但通过衣着、手包、话语以及医生分析病情中提及的关键病史信息等,身边的朋友还是能 " 一眼认出 "。自觉隐私被侵犯的李女士,开启了维权之路。当前,相关视频已被删除。
李女士的经历并非个案。近年来,全国不少三甲医院的医生在各大平台开设个人账号,且普遍采用 " 病例分享 + 专业解读 " 的模式,通过真实诊疗场景增强科普内容的吸引力。事实上,这类 " 诊间视频 " 正成为不少医生角逐网络大 V 的赛道,部分账号甚至已拥有百万甚至千万级粉丝数。
但是," 诊间视频 " 带来流量的同时,也给部分病人带来困扰。有人反映自己拔牙期间被拍摄,且视频被医生用作 " 案例 ";有人就诊期间发现被拍摄,却未被告知视频用途;有人完全不知被拍摄,直到发现视频被发布在了社交平台上……
" 不伤害 " 和 " 保密 " 原则是医学伦理的核心原则。医院许多地方明确写着四个大字:" 禁止拍摄 "。为规范医疗科普内容创作,今年 3 月,上海推出全国首个 " 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 ",明确 " 禁止发布违背伦理道德、公序良俗、侵犯他人隐私的内容 "。
在具体实施中,究竟如何界定 " 侵犯他人隐私 "?将患者的痛苦作为视频素材甚至谋求流量变现,如此行为是否有违医学伦理?是否加剧本已紧张的医患关系?
诊室里的摄像头给我们带来了新课题。
当然,我们应该看到 " 诊室视频 " 具有的社会价值。对一些共性问题,医学专家的病例解说短视频可能会帮助成千上万人,也能更有效地提升公众健康素养。这是诊室视频模式 " 善 " 的地方。但所有 " 善 " 的目的,都不能以牺牲患者的尊严和隐私为代价。" 目的正确 " 不能为 " 手段侵权 " 开脱,因为它破坏了更基础的社会规则——对个人的尊重。
当越来越多的摄像头进入诊室、治疗室乃至手术室,当真实诊疗场景在社交媒体助推下可供众人围观,则诊室视频模式的 " 善 " 与 " 恶 ",恐怕仅一线之隔了。也正因此,以建章立制的方式,对个人隐私保护、医学伦理边界等进行更细致的规范,已经迫在眉睫!
李女士的个案与舆论场的共情,归根结底指向一个问题—— " 同意 " 的缺失。真正的同意必须是知情、自愿的。在信息传播越来越便捷的当下,除了医护人员的伦理自律之外,其实还应有更多的力量参与到这种观念的建构中来。比如,医院能否设立专门的委员会,对拟公开的医疗素材进行技术和伦理双重审查,确保其完全脱敏、获得授权且目的正当?互联网传播平台能否有基本技术手段赋能 " 脱敏 ",包括强制性地使用马赛克、变声等技术,确保患者身份无法被识别,以严格保护公民隐私权?医学界能否联合法律界、伦理学界,出台针对 " 医疗影像资料用于公共传播 " 的行业指南或操作规范?这些问题都迫切需要回答。
我们不能否定 " 诊室视频 " 的健康科普公益价值,但必须建立一个坚不可摧的前提:患者的权利、尊严是 "1",科普宣传等社会价值是后面的 "0"。没有前面这个 "1",后面再多的 "0" 都毫无意义,且本质上是走偏的。此次事件的警示,希望不仅仅为当事者谨记。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