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ST 创意发布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9 月 23 日(星期二)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 " 创意信息 " 变更为 "ST 创意 ";股票代码不变,仍为 "300366";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 20%。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在公告中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收到四川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2025 ] 5 号),该告知书载明公司涉嫌违法的事实为:"2022 年 11 月,创意信息分别与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开展协同一体机销售业务、与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大数据平台硬件及软件销售业务。创意信息从事上述业务时不具有对商品的控制权,在知悉业务交易模式的情形下仍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 收入》 ( 财会 [ 2017 ] 22 号 ) 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导致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分别多计营业收入 26,784.64 万元、12,470.34 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的 12.22%、15.8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规定:"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 10.5.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 ",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据了解,如果证监会经过调查后最终对 ST 创意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2023 年 4 月 25 日至 2024 年 2 月 21 日收盘时持有,且在 2024 年 2 月 22 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 " 证券市场周刊 " 官网 - 投资者权益栏目提交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参与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当然,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据公开资料显示,ST 创意的主营业务为能源大数据、公共安全大数据、公共服务大数据、5G+ 人工智能、自主可控数据中心产品、物联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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