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5 日,因涉嫌侵吞自家经纪公司资金高达 43 亿韩元(约合人民币 2300 万元)的演员黄正音,在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 2 年、缓刑 4 年。宣判瞬间,这位曾主演多部热门影视剧的女星当庭落泪,场面颇具戏剧性。
根据当天的判决,黄正音虽犯下侵吞罪,但法庭综合考虑其 " 全额退款 "" 承认所有罪行 "" 初犯 " 等因素,最终决定缓刑。法官任载南直言:" 涉案金额巨大,罪责不轻 ",尤其指出大部分资金被用于 " 投机性虚拟货币投资和个人高价消费 ",这一细节让案件性质更显尖锐。
案情披露,黄正音涉案的经纪公司实为 " 一人作坊 " ——公司 100% 股份由她持有,旗下艺人也仅她一人。这种 " 自己当老板又当员工 " 的模式,成了资金转移的温床。
2022 年 7 月,黄正音先以公司名义贷款 7 亿韩元,随后以 " 临时支出 " 为名将款项转入个人账户。此后数月,她通过类似操作累计 13 次提取公司资金 43.6 亿韩元,其中 42 亿韩元被投入虚拟货币市场,其余用于缴纳个人财产税。这种 " 借公司壳玩资本 " 的操作,被网友调侃为 " 韭菜竟是我自己公司 "。
黄正音方面曾解释称,侵吞动机是 " 受周围人怂恿,想通过投资虚拟货币壮大公司 "。然而,币圈高风险特性让这笔巨款大概率血本无归。讽刺的是,真正救她的并非投资眼光,而是 " 退赃速度 " ——今年 5 月至 6 月,她火速全额退还资金,成为法院减轻处罚的关键。
对此,韩国舆论反应两极。有人认为:" 全额退款 + 初犯,缓刑合乎法理 ";但更多声音质疑:" 若换作普通人,还能‘泪洒法庭’了事?"" 眼泪是为悔恨还是为侥幸?" 而演艺圈人士更担忧:此类案件恐助长 " 明星特权 " 印象,削弱法律公信力。
尽管法庭强调 " 此类侵吞未直接损害他人 ",但韩国网友显然不买账。在韩国社会对财阀经济犯罪日益敏感的当下,此案再度触发关于 " 司法是否对名人网开一面 " 的争论。尤其对比此前多名企业家因类似金额获实刑的案例,黄正音的缓刑显得格外扎眼。
如今,判决虽定,争议未休。一场由虚拟货币投机引发的闹剧,最终以法庭上的泪水暂告段落。但留给行业的思考仍在继续:当明星光环与资本游戏交织,法律底线该如何坚守?或许,黄正音的眼泪,真正该浇醒的是整个行业的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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