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9 月 25 日,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提到,为优化存量、保市场主体,允许自持住房转为可售住房。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时期,为进一步形成 " 需求端松绑 + 供给端纾困 " 的良好格局,针对以往为调控房地产热而采取 " 限地价、竞自持 " 竞价规则产生的自持商品住房,属于所在行政区和所在板块一手住宅去化周期均在 18 个月警戒线以下的项目,依企业申请,经报市土委会审议及原出让方同意,权利人按照原出让时点和现调整受理时点分别评估自持物业比例调整前后的市场评估总地价的差额,取高者补缴出让金后,可将自持住房转为可售住房入市。各区可根据去化周期动态变化和中高风险企业纾困需要,研判自持项目转为可售住房入市影响,报请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同意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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