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国庆、中秋假期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经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研究决定,自 2025 年 10 月 1 日 0 时起至 10 月 8 日 24 时止,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通行。9 月 30 日 24 时前已经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需就近驶离高速公路。
为高速公路服务区、航空机场及国家重点工程等重要民生项目运油、运气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医用氧配送车辆,需到陕西省内出发地或目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通行时间仅限于假期夜间 22 时至次日 6 时。
来源 / 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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