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 | 冯秀语 编 | 李亦辉
9 月 26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甬金罚决字〔2025〕75 号)显示,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因授信业务管理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审慎、贷款风险分类不审慎,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罚款 120 万元。
甬金罚决字〔2025〕76 号显示,因授信业务管理不到位、贷款风险分类不审慎,谢舟永(时任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被警告。
甬金罚决字〔2025〕77 号显示,因授信业务管理不到位、贷款风险分类不审慎,马龙(时任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被警告。
甬金罚决字〔2025〕78 号显示,因存在员工违规行为,姚琼(时任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泗门支行客户经理)被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成立于 2009 年 12 月 07 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朱一路 2 号 -8# 楼(轩宇广场 8 号楼),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银行业务;保险代理业务;银行卡清算服务;债券市场业务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 255 条,周边风险 4963 条,历史风险 2046 条,预警提醒 3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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