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讯 9 月 28 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解读《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副司长王丹在回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规定》要求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评价,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覆盖实地检查。同时,企业总部或者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应当通过 " 互联网 + 明厨亮灶 " 等方式,对中央厨房、门店等的食品加工制作等关键环节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重点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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