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R 旭电 A1 发布了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公司股票最近 3 个有成交的交易日(2025 年 9 月 5 日、9 月 12 日、9 月 19 日)以内收盘价跌幅累计达到 13.04%,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交易波动情形。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前期公告的事项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或取得重大进展或变化;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此外,公司还在 2025 年 6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2025 ] 2 号)。经查明,东旭光电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东旭光电在股票和债券市场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二、东旭光电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欺诈发行三、东旭光电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询问笔录、财务资料、银行账户流水等证据证明。
由此可见,对 R 旭电 A1 的违法事实已经确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 2016 年 2 月 6 日至 2024 年 7 月 5 日收盘时持有,且在 2024 年 7 月 6 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 " 证券市场周刊 " 官网 - 投资者权益栏目提交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参与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当然,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据公开资料显示,R 旭电 A1 的主营业务为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及新能源汽车制造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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