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10 月 9 日,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告,发行人股东拟对发行人采取减资退出及增资安排,对发行人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减资安排:同意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5% 股权,按评估价 1.13 亿元减资退出。减资后,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调整为 90%,浙江省财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调整为 10%。
二、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增资安排:温州市国资委拟将其持有的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91.63%、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90%、温州市设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0% 的股权向发行人进行股权增资。上述增资事项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拟增加至 1,006,041.46 万元,发行人股东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浙江省财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 98.79% 及 1.21%。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方案暂未通过股东会决议,待减资事项完成后予以决议实施。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增资安排,发行人在增资事项完成后将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设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四、根据相关规定,发行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提议召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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