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医药 ( 300233.SZ ) 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叶青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赵叶青、王震、刘峰涉嫌违反 2005 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拟对赵叶青处以 150 万元罚款,并采取 4 年市场禁入措施;对王震处以 120 万元罚款,并采取 3 年市场禁入措施;对刘峰处以 30 万元罚款。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所涉主体为赵叶青个人,与公司日常经营无关,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 AI 算法生成(网信算备 310104345710301240019 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