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9 日,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最新政策,明确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并同步推出支持老旧小区更新改造的多项举措,旨在进一步助力市民安居优居。
一、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双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 120 万元上调至 130 万元。
二、支持老旧小区更新改造。缴存职工、配偶或双方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名下的自住住房被列入绍兴老旧小区更新改造的,允许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家庭实际承担的费用总额。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放宽新市民、青年人认定标准。将住房公积金使用正常中涉及新市民的认定标准由 " 非绍兴籍或户籍转入绍兴未满 3 年 " 调整为 " 非绍兴籍或户籍转入绍兴未满 5 年 ";青年人的认定标准由 "35 周岁以下 " 调整为 " 未满 45 周岁 "。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