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保险作为现代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车主提供了经济、法律等多重保障。有人却精心策划剧本,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以提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的方式骗取保险赔偿金。
李某是一名营运车辆司机,一天,他在市区主干路行驶时,与前方正在变道的车辆发生碰撞,根据 " 并道让直行 " 的定责标准,对方车主承担全责,赔付李某 500 元车辆损失后由保险公司进行了全额理赔。3 天后,李某再次以同样的方式与另一名车主发生碰撞,得到了 900 元的赔偿,同样由保险公司进行了全额理赔。此后数月,李某又以同样的方式,制造了数十起交通事故,获得赔偿万余元。
在数月时间里,保险公司发现多起理赔均涉及同一辆车,且理赔事由相同。保险公司察觉到了异常,遂向警方报案。案件移送到红桥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通过对证据的细致梳理,发现李某还以同样的方式诈骗过十几次。但李某对这些诈骗行为百般抵赖,咬定自己的行为属于交通事故,不构成犯罪。为了对案件进行准确定性,检察官积极引导侦查,完善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明知证据,变更案件被害人,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条。最终,红桥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蓄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赔偿和他人钱款的犯罪嫌疑人李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查,李某在城市主干道、环线等车流较大路段行驶中,伺机寻找准备变更车道或压线行驶的车辆作为目标,在锁定目标车辆后,李某会故意缩短与目标车辆的安全距离,在对方开始变道或压线的瞬间,采取不减速,甚至轻微加速的方式,主动撞击对方车辆的侧面或尾部,制造出对方车辆全责的交通事故假象。据统计,在 7 个月的时间里,李某通过上述手段在本市多个区域连续作案 67 起,累计骗取保险公司和事故相对方钱款共计人民币近 60000 元。此案经红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李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20000 元。
检察机关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在驾车行驶过程中,务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规范驾驶行为,保持安全车距和高度警惕。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切勿因心存侥幸或怕麻烦而选择 " 私了 ",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同时,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大对各类 " 碰瓷 " 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记者 常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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