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9 日,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龙股份)的一份民事起诉状引起市场关注。
公告显示,原告宋林要求威龙股份对山东龙口酿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口酿酒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烟台分行)三份借款合同中不能清偿部分,承担 30% 补充赔偿责任,涉案金额 1017 万元。
威龙股份公告
《每日经济新闻 · 将进酒》记者注意到,2019 年 5 月 ~6 月,龙口酿酒公司与兴业银行烟台分行先后签订了三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累计向兴业银行烟台分行借款 3390 万元。而威龙股份与兴业银行烟台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随后,这三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相关债权不断转让,最终在 2024 年,信达资产将三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债权及相应的担保权利一并转给原告。
威龙葡萄酒指出,2018 年 ~2019 年公司发生了违规担保,涉及借款本金约 2.51 亿元。2021 年,公司根据法院生效判决承担了赔偿责任,其中对余下未进入诉讼程序的违规担保 3390 万元,已全额计提了损失。截至公告披露日,前期未诉的违规担保已诉至法院。本案尚未开庭,最终实际影响以审理结果为准。
2025 年半年报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威龙股份营收约 1.87 亿元,同比下滑 15.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240.18 万元,上年同期盈利 944.89 万元。
威龙股份 2025 年半年报
每日经济新闻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