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 ( 000513.SZ ) 公告称,公司独立董事田秋生、黄锦华自 2019 年 10 月 15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 2025 年 10 月 15 日,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将满六年,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因此,田秋生、黄锦华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田秋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成员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成员职务。黄锦华申请辞去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成员职务。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田秋生、黄锦华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责。公司将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选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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